2010【第十三屆用愛彌補兒童文學獎】(9/5截止)
http://blog.yam.com/ncfstory/article/28921009
第十三屆用愛彌補兒童文學獎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中美和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沐恩文教基金會
*參加資格:凡年滿九歲~十二歲,居住台灣地區國小三~六年級在學學童皆可參加
*獎勵辦法:
金牌獎1名:獎金3萬元、獎牌、獎狀
銀牌獎1名:獎金2萬元、獎牌、獎狀
佳 作3名:獎金5000元、獎狀。
入 圍5名:圖書禮券1000元、獎狀
創作內容:主題「尊重」,以尊重不同的生命,喜歡自己也喜歡不一樣的生命為主軸,並自訂作品的題目
*團體報名:以班級為單位,至收件截止日期為止,單一班級繳件達十件以上,即贈送用愛彌補兒童文學獎全套繪本一套(第2屆至第12屆,全套共24本),每班至多贈送一套,提供給班級導師作為生命教育教材使用
*作品規格:
1.件數:每人限參加一件,不可多人合著(入選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
2.以中文創作,作品應求形式完整,適合國小學童閱讀。
3.作品需繪於寬27公分 ,高19公分(約A4)紙上;每一作品,圖不得少於15張,(不含封面、封底頁)
4.圖文分開,文字限1,000字以內,每段文字請註明所配搭之圖畫頁次
5.每幅圖畫上請加保護頁(例如:描圖紙、透明資料袋..等),並於保護頁上註明順序
6.請自行裝訂。請用文件夾保護作品後寄出,避免評審老師們閱讀作品過程中造成作品分散,影響參賽者的權益(範例請上詩朵莉官方部落格參考,網址: http://blog.yam.com/ncfstory)
7.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皆可),作品僅限於平面創作,不得使用電腦繪圖
8.作品必須尚未發表,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作品若涉及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9.參賽作品若獲選為優勝、佳作及入圍的作品,其原稿、出版權及使用權將無條件供主辦單位使用,主辦單位有權修改、重製該作品,原作者不另收取費用
10.參賽作品概不退還,敬請自行備份。優勝、佳作及入圍之外的未得獎作品如需退還,請隨件附上總計五十五元面額之郵票,方便主辦單位統一以郵局便利箱寄出
11.榮獲優勝、佳作作品之得獎作品,如欲自行出版,請先來電告知主辦單位,並於出版之著作上註明「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用愛彌補兒童文學獎第13屆優勝/佳作作品」
*收件&報名方式:
1. 即日起~九十九年九月五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收件)
2. 參賽者均須填寫報名表,隨參賽作品一同郵寄至:
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
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7樓708室
第十三屆「用愛彌補」兒童文學獎收
資料填寫不完整、規格不符規定者,將不予評比。
洽詢電話(02)2719-0408轉分機229
*得獎名單發表:
1. 得獎名單刊登於本會顱顏會訊及本會網站上。
2. 頒獎日期及方式:日期另行公佈,金銀獎作者將自己的作品搬上舞台演出。
*出版權與使用權:作品經錄取,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享有出版權及使用權。
*注意事項:報名方法及作品規格若有變更,以http://blog.yam.com/ncfstory網站上最新公佈為依據。
*評審辦法:
(一)由本會聘請藝術與人文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定之。
(二)所有參賽作品為求公平公正之原則,評審以前作者姓名等基本資料均予彌封,再請評審委員審查。
(三)評審標準:以原創性、想像力、獨特性、完整性、文圖配搭事宜為*五大評審原則。
1. 初審標準:文字內容佔百分之六十(含內容創意、用語用詞…等)、繪本創作佔百分之四十(含整體藝術表現)。
2. 複審標準:文字內容佔百分之五十(含內容創意、語文技巧、用詞…等)、繪本創作佔百分之五十。(含整體藝術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