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第一屆【閱讀台灣˙探索自己】徵文比賽(5/20截止)
http://www.bhuntr.com/match/detail/3854
§ 宗旨:
傳承陳文成博士愛台灣、愛鄉土的精神,拓展閱讀台灣之風氣。透過閱讀和書寫,使青年增加對台灣的認識,對自己的瞭解;透過比賽,進一步帶動台灣意識的思索、形成對話。

§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陳文成教授紀念基金會(美國)

§ 徵文方式:
參賽者需從主辦單位提供之書單當中挑選書籍閱讀後,撰寫心得感想,題目自訂,體裁、形式不拘。

§ 字數規定:
1. 中學組:1,000~3,000字
2. 大學及社會青年組:2,500~5,000字

§ 徵選組別:分為兩組:
1. 中學組:未滿18歲,具備本國國籍之青少年
2. 大學及社會青年組:18歲以上、35歲以下,具備本國國籍之青年

§ 獎勵方式:
[中學組]:
陳文成博士紀念獎一名 獎金:7萬元,獎狀一紙
優選五名 獎金:1萬元,獎狀一紙
[大學及社會青年組]:
陳文成博士紀念獎一名 獎金:15萬元,獎狀一紙
優選四名 獎金:5萬元,獎狀一紙
[參加獎]:
中學組:共30名,獎金1,000元
大學及社會青年組:共70名,獎金2,000元

§ 徵選條件:
1. 參賽作品需以正體中文寫作,且需為獨力完成之新作。
2. 投稿不限一篇,但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
3. 參選作品須為未曾參加國內外競賽之原創作品,且未曾在國內外各類媒體(諸如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以紙本或電子版任何形式發表過。
4. 參選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改編、譯自外文或冒用他人名義應徵。
5. 如有上述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名次,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 評審方式:
1. 主辦單位收件後,即刻編號,彌封,並將邀請作家、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作品之初審、複審、決審。
2. 獎項從缺、不足額入選或增列佳作,得由評審委員會視作品水準決定。
3. 作品評審期間,不受理有關評審之查詢。

§ 公布、收件、揭曉、頒獎日期:
1. 公布:2010 年 1 月 20 日公布完整書單以及徵文辦法
2. 收件:2010 年 4 月 20 日~ 5 月20 日止(以郵戳為憑)
3. 揭曉: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布得獎名單
4. 頒獎:2010 年 7 月 2 日

§ 投稿方式:
1. 參賽者請自主辦單位網站下載報名表及「發表與授權利用同意書」,以電腦繕打列印。
2. 投寄時,請檢具報名表及「發表與授權利用同意書」一份和作品書面一式五份及光碟檔一份(含:報名表及「發表與授權利用同意書」和作品電子檔案)。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3. 來稿一律掛號郵寄「106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25巷1號2樓 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閱讀台灣‧探索自己 徵文比賽:○○○組別】。多稿應徵時,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4. 作品格式:
字型:中文、新細明體12 號字,英文、Times New Roman。
繕打方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
紙張大小:A4 規格白紙,須編列頁碼。
裝訂:以長尾夾或釘書針固定。
檔案格式:請以.doc 檔儲存。
檔案命名:「組別-作者-作品名稱.doc」。

§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作者真實姓名與個人 資料請詳載於報名表上。資料不符規定者,不予評選。
2. 參賽者若未同時繳交報名表及「發表與授權利用同意書」,不予受理報名及評審作業。
3. 參賽作品若與上述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審。
4. 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但同意個別主辦單位得就其作品公開發表以及授權非營利用途之重製、發行與公開傳輸轉載。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得集結編印、出版、公布於網站或推薦報刊媒體發表時,不另支稿酬。
5. 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參選作品如經發現違反活動簡章之規定,或其作品有冒名、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6. 凡經參加徵文,即視同接受本徵文辦法之各項規定,無論獲獎與否,均不得提出異議。

§ 其他:
1.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將提供書單上的書籍全套,供大眾至基金會參閱。
2. 徵選活動期間將舉辦北、中、南部三場導讀會,敬請期待!(詳請請至陳文 成博士紀念基金會網站查詢)。

活動洽詢:
地址:106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25巷1號2樓
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電話:886-2-2363-3703
傳真:886-2-2366-1468
信箱: cwcmf1950@gmail.com
網址:http://www.cwcmf.org.tw/

◎ 本徵文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工作進度隨時修訂,修訂之內容將公布於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