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旅行腳隨筆28-『老外眼中的台灣美食』

  那年頭生意興隆天下太平,經濟部商業司突然心血來潮,舉辦一次別開生面的「外國人台灣美食「No.1」之票選活動」。那次的活動是否熱烈轟動?我未曾留下深刻的印象。只知道當時是找來五十名外國留學生,以及在台學習中文之外國學生或商人,共同傪予這次的問卷活動。在其舉辦期間裏,恰好我的非洲客戶戈德溫與瑟雷斯丁,二人前來台灣共同採購電子商品。

  我除了餵飽他們吃蛋炒飯和玉米濃湯之外,還帶著他們到各大夜市去觀光 一番。這一趟走了下來,大台北附近美食遍嚐之後,意猶未盡,還要我帶他們去更遠的地方嚐鮮。還記得當時兩人首次接觸「臭豆腐」之時,臉部表情齜牙咧嘴的十分有趣。戈德溫膽大先嘗試吃它,但見他挟起一筷子泡菜,用手捏著鼻子將它送入口中。泡菜在他口中咀嚼兩下便吐出來,那副慘狀至今記憶猶新。

  瑟雷斯丁看到戈德溫的表情,問我「What’s that?」我鎮定的回答說:「It’s a stink bean-curd!」他一聽完,馬上掏出筆記本記下,回到奈及利亞之後,逢人便誇張的介紹一番。不過有趣的是,另組來自迦納的佛萊迪和史提文,他們對臭豆腐一吃鍾情,每次來台就拗著非去吃它不可。一樣的黑人兩樣的反應,讓人覺得十分好笑。為讓戈德溫他們沖掉口中臭味,我帶他們去吃「珍珠奶茶」。嘿嘿!這兩個傢伙一喝上癮了。

  每次我送他們回飯店之後,他們常溜去附近的小店喝它。初嚐之時瑟雷斯丁又問我這是啥麼?我臨時找不到珍珠奶茶之英譯名詞,所以簡單的湊合一個解釋說:「It was the frog egg combined with the milk!」來搪塞他們。誰知這兩個天才竟將它簡略說成「Frog milk」,之後,許多奈及利亞朋友來台找我,他們都會要求喝這玩意兒,害得我疲於奔命窮於應付。

  我還記得,剛初喝完珍珠奶茶之後,路過一個炸雞排攤子。好吃又愛發問的瑟雷斯丁,他興奮的大叫「Za-Gi-By!Za-Gi-By」。這傢伙記性還不差,上回讓他吃過一次,至今他還記得它叫「炸雞排」咧。由於它的喊聲太大引來旁人之側目,害得我在一旁臉紅過耳,如同啞巴吃黃蓮一樣,「啊!」個老半天也無法阻止他的叫囂。幸好戈德溫見我臉色不悅,這才上前去用土話制止他的囂張。

  稍頃,我們離開炸雞排攤子已遠,我才放低聲音告訴他,以後就用「Fried Chicken」稱呼它就可以啦。然而我的好意他卻當作耳邊風,每每遇上都還會高喊「Gi-By,Gi-By」的叫喊不停,還真拿他沒辦法咧。此時戈德溫說他還想再吃,於是我回頭買下三塊雞排,這才帶著他們繼續往下走。接著來到「蚵仔煎」的攤位前,戈德溫問我這是啥麼食物?我又吱唔無法作答。

  左思右想之後,遂以「蛋包蚵仔」(Oyster Omelet)搪塞。還好他們的反應似懂非懂,並沒有繼續追問下去。好死不死,旁邊卻是一攤「蚵仔麵線」!他們免不了又是一臉疑色,我乾脆直截了當的告訴他們說:「Here is a kind of food combination by oyster and noodle」我那落落長的介紹,還好他們了解我的解釋。不過,好問的戈德溫卻追問它為何像漿糊一樣?好不好吃?

  於是我又費了一番唇舌解說,並還買下一碗讓他們嚐味。結果他們只吃一口就被辣椒醬嗆到,所以没再吃就閃人啦。這時站立一旁我尷尬萬分,真後悔帶他們出來逛夜市。此趟夜市之遊,兩個黑鬼可高興透頂啦。吃吃喝喝無拘無束,回到奈及利亞還賣命鼓吹一番。而在此趟的夜遊裡,許多食物的英文名字讓我窮於應付。至此,讓我後悔平時不努力接觸那些食物,事前多做功課。此外,它更讓我感到「書到用時方恨少」的困窘。

  而更讓我萬沒想到的是在夜市裏,竟然會有這麼多食物之外文,讓我無法應付道這種地步。結果因為不懂它的英文名稱,還差點就讓我在客人面前出大糗哩!在此我懇切的呼籲國內之觀光局,以及其他相關單位,趕快給我們一個統一而又易懂且好說的,台灣美食之英文翻譯名詞,好讓老外或國人們,能夠利用它來進行溝通。如此一來台灣之美食,那又何愁不能名揚國際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