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外傳:麥格理【第五章:吐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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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跳舞鯨魚ocoh星心亞AzureSian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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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五章:吐出名字
ocoh說:「完成此章的最後修正,此章和整個故事都給我一種熟悉的感覺。像跟老朋友再次見面,曾經親近,時間卻為這段關係加上一層隔膜。」

  我非常質疑:「就這樣兒戲嗎?我們只是隨便聊過幾句。若要住進狼人古堡,不用搞什麼手續或進行一些儀式嗎?」
  良叔斷然否定:「你以為你在考公務員嗎?我們狼族的生活都很簡單。只要是狼人便會被當作自己人,不用證明。你來到古堡自然明白,會知道那是屬於你的地方。那裡會成為你真正的家,日後你根本不會再想待在其他地方了。」
  聽罷,我不得不換上更詫異的表情。我對那狼人古堡、那所謂的家一無所知,那裡真的會變成屬於我的地方嗎?即使是個如何美好的新環境,我也需要時間去適應那地的新生活吧?
  給良叔這樣一說,我竟倍感迷茫。
  良叔續說,態度略有軟化:「不過你有進出古堡的自由,到人類世界浪跡天涯、跌跌碰碰也不是壞事情。」他所描述的狼族世界貌似更自由自在,我頓時無話可說。
  既然良叔悉知我的背景和過去,相信他也清楚海澄的故事。我無謂追問下去,他刻意安排在雙魚座見面,證明他已經調查過海澄和左哥的事了。海澄是我的心靈弱點,左哥是我可惡的情敵。但我和左哥的關係卻有些複雜,雖然不願承認,他卻曾救我逃出險境。我們之間亦敵亦友,有著矛盾的恩怨情仇。
  兒戲的會面過後,我們草草達成移居狼人古堡的協定。換句話說,我即將加入狼族,捨棄人類身份並成為真正的狼人。直至此刻,我仍未能下定決心,年輕人總是猶豫不決、搖擺不定。我不是個例外,輕率答應良叔是為著順從他的意思,也不曉得如何推託。我能隱隱感覺到他是我的狼人父親,存在著一種血脈相連的微妙響應。
  沒多久,良叔就把冰可樂喝完,火速離開雙魚座。作為狼人領導的他公務繁忙,聽說又要到歐洲某國對抗一重新掘起的吸血鬼支派。聽起來,這既驚險又浪漫。吸血鬼是狼族的天敵,兩族間互相抗衡聽說已有幾百年。將來的我該有機會參與兩族戰爭,這似乎是無可避免的。戰爭永遠都很可怕,但勢不兩立的兩族又怎可能輕易達成永久的和平呢。
  良叔表示會再派人通知我移居古堡的確實日子,於是我又在家中虛度了兩個星期。這是無聊透頂的十四天,沒讀書、沒工作、沒生活。百無聊賴的我一直躲在家中聽音樂、看電視,沒有找朋友外出逛街。朋友們都沒空理會我,他們一下子化身成呆頭呆腦的上班族。我也懶得找他們再聚,只因大家的話題再也接不上了。他們眼裡只剩下工作和賺錢,大大拉開了彼此的距離。 
  「咚咚……咚咚……」
  咦!這是敲門的聲音。
  這就奇怪,這時候沒理由會有客人到訪。由於不安感湧現,敏銳的我立即關掉電視機。這是8月5日的午後,是個不起眼、沒特別意義的日子。電視正播放婦女才有興趣收看的烹飪節目,不看沒損失。
  我屏息以待。關掉電視機的原因很簡單,是想聽清楚門外的動靜。我家不是住宅大廈,而是人跡罕至的鄉村平房。鄉村的環境格外寧靜,鄰舍間沒有秘密可言。要是外面有什麼風吹草動,專心便能聽見。
  「咚咚……」仍然是相同的敲門聲。
  我一直沒有應門,所以門外的訪客繼續敲門實屬正常。只不過,對方沒有開口喊叫就顯得有些奇怪了。一般情況下若屋內沒人應門,訪客都會試按門鈴或開口喊叫的。
  那傢伙會是誰?
  那人毫不厭煩地敲門,但敲門的聲音卻非常的小。若對方以為屋內的人正在午睡,才不可能用如此微弱的力度敲門。我認為不外是兩種可能性:一是來意不善,二是他的腦子有問題。
  我小心翼翼地步往大門,故意踮腳尖走路來避免發出腳步聲。或是身為狼人的關係,我時刻保持著高度警覺。相對地,我常常會莫名其妙地感到恐懼和不安。近日來,不安感愈發強烈,是由於移居古堡的日子快要來臨了嗎?
  當然,這種感覺對我來說是多餘的。狼族不會找我麻煩,而除了吸血鬼外不見得有人類可以傷到我。真實中的狼人跟傳說有點出入,我們的能力不受月圓夜所限制。就算是天朗氣清的日間,我仍可保持著人類的外型並運用這頗有新鮮感的狼人力量。
  我慢慢靠近大門,試著了解外面的情況。
  門外又傳來一陣陣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抓門聲音,非常刺耳。我的耳朵貼住大門,聽見的聲音又大、又刺、又連貫。我心想,是誰這麼無聊耍這些小手段呢?敲門便敲門,按門鈴便按門鈴;叫喚也就是叫喚,幹嘛要抓門呢?說不定是鄰舍小孩的惡作劇,也只有小孩子會這樣胡鬧。這一帶有幾個有名的惡童,為了引起大人的注意而到處搞事破壞。
  知道門外的只是小孩,我立即放下戒備心。不必費煞心思,訪客決不可能是跟狼人旗鼓相當的吸血鬼了。對方很有可能只是個小孩子,不會帶來威脅。我大膽起來並作好破口大罵的準備,甚至連對白都擬妥了。  
  打開門,門外的視野立即把我嚇呆!那有可能沒有人出現在我眼前?這說不過去。門外沒有奇怪的大人,更沒有故意搞事的頑童。我四處張望也沒有發現,連影子也找不著一個。
  「咦……」
  我往下看,是幾乎沒有意識的草草一眼。我本打算馬上關門,返回客廳再看看電視或小睡片刻。可是我卻感到了一絲異樣,嘴裡不自覺的吐出「咦」的一聲。我毫不猶豫的蹲下去,進行著異常仔細的觀察。開門前我曾懷疑過自己的聽覺有問題,現在卻不太相信一向運作正常的雙眼了。
  我搖搖頭,像個白痴一樣自言自語:「唏,怎麼會是一頭吉娃娃?」
  霎時間,腦海裡浮現起一些吉娃娃的關於。據知吉娃娃是世界上最小的狗種之一,體重只有1至5公斤。難怪我要蹲下去才能看得見牠,不故意低頭看就難以發現。吉娃娃不僅是可愛的小型玩賞犬,同時是具備大型犬的狩獵與防範本能的犬種。此外,牠們再分為長毛種和短毛種。
  毫無疑問,眼前的是短毛種吉娃娃。第一個需要關注的地方是牠的頸部,我發現牠沒被繫上頸圈。按道理,牠應該是沒有主人的流浪狗。還有一種可能性,牠是在陪伴主人散步時走失。而碰巧那是個缺乏責任心的主人,厭煩為寵物狗繫上頸圈和牽繩。
  由於在鄉間長大,我一點也不怕狗。狼狗、金毛尋回犬、北京狗、雜種狗到處都是,甚至連獒犬也不感陌生。順帶一提獒犬是可以與狼匹敵的神犬,村裡也有人養著兩頭。牠們看上去像雄獅一樣威猛,帶著牠們到街上散步真是威風八面。
  然而,眼前出現的卻只是一頭小得可憐的吉娃娃,牠不斷發出「嗯嗯、嗯嗯」的叫聲。從互相對望的一刻開始不曾間斷,大概已有幾分鐘的時間。
  細心觀察後,我發現這頭小狗有著說不出的古怪。我先形容一下牠的毛色,有點像乳牛;我也不曉得是「白底黑間」還是「黑底白間」,兩種色彩佔的比例好像都差不多。牠耳朵豎立,擁有一雙誇張的大眼睛;眼眶泛著淚光,眼神閃爍不定。而且牠不斷地搖頭擺尾,一副興奮莫名的樣子。
  牠打算用「嗯嗯」叫來表達某些意思,奈何我卻完全無法解讀。牠只是一頭狗,不太可能說出人類語言。因此我要跟牠直接溝通,看來是個不切實際的想法……
  不一定!想象與現實未必相符!
  「麥格理!」
  哇,吉娃娃竟然真的在說話!牠叫喚著我的名字,是完完整整的姓名!這幾乎是不可能發生在現實世界的靈異事件,我差點說服不到自己接受眼前的事實:一頭狗竟說出了「麥格理」。
  我一下子被嚇倒,狼狽地退後幾步。試想象一個不認識的陌生人突然敲你家的大門,然後一字不誤的說出你的姓名。重點是你根本不認識對方,這樣已經足夠叫人錯愕了吧?
  何況,這是一頭狗!
  吉娃娃一臉不屑,盯著我說:「麥格理,你在發什麼呆啊?」
  小狗反客為主,現在像頭喪家犬的人倒變成我了。我呆呆的回應:「是、是。」
  吉娃娃瞇起眼說:「難道你真的以為我是一頭狗嗎?」
  我在想吉娃娃明明擁有一張狗臉卻不協調的展露著人類的表情,帶有陰險狡猾、使人毛骨悚然的感覺。我立時感到渾身不自在,甚至有著想吐的衝動。
  我勉強鎮定下來,假裝出慢條斯理的樣子。氣勢不能輸,我若無其事地說:「難道你不是一頭狗嗎?」
  「哈、哈、哈!」三聲乾笑,牠顯然在取笑我的無知。
  受辱後我怒不可遏,喝令牠:「夠了!我受夠了!有事就快說,不要浪費時間,好嗎?」
  老實說,我從不享受驚奇。成為狼人後出現在我身邊的驚奇卻好像變得愈來愈多,我知道終有一天我會習慣這種生活。雖然那是早晚的事,但現在的我還處於適應和學習階段。今天的我仍然討厭著驚奇,所以就用無奈的口氣請牠饒過我吧!
  「你不想知道我的名字嗎?」吉娃娃問道,表情嚴肅卻詭異 。
  我搖搖頭表示「不」。
  吉娃娃不厭其煩,再問一次:「真的不想知道?」
  牠所用的語氣極其詭異,我幾乎不敢正視那張狗臉。若再看下去我真的會把今天吃過的東西全部吐出來,包括豐富得過分的早餐和午餐。
  我用盡力氣去搖頭,嘆氣說:「唉,我幹嘛會想知道你的名字?吉娃娃不就是你的名字嗎?難道還會有別的外號?是旺財還是小明?你想說便說,不喜歡的話便自行滾出我家!」
  吉娃娃「哼」出一聲,冷酷的聲音卻暗藏著不滿的情緒。
  蹲得太久我的雙腿累得有點發麻,便乾脆坐在地上。其實門外的地板很乾淨,母親早晚也會按時打掃一遍。全乃這盡心盡責的母親, 我並不擔心弄髒褲子。
  我毫不客氣直接撫弄吉娃娃頸背的短毛,再說:「我們爽快一點!既然你知道我的名字並特意來找我,一定有你的目的。我沒猜錯的話,應該是狼族領導叫你來找我的。對吧?」
  說畢此話,我立時充滿了自信,相信表情也隨之生動起來。皆因我深信這推理正確無誤,同時也不見得還有其他可能性。根據狼與狗密切的關係,小狗替狼族辦事是合情合理的。
  吉娃娃再度向我報以人類方式的微笑,牠那微微掀起的嘴角給我帶來的感覺仍然是詭異和可怕!
  呃,我……不期然又想吐了。
我最近仔細看才發現,版主在寫作的時候主角常常會有很多內心戲,這些內心戲往往都跟思考跟推理有關,除此之外還會穿插許多不重要的訊息,不免會讓讀者覺得主角話太多,說自白也跳脫常理到也還好,可惜的是那些描述經常摸不著邊際,太多的信息都無助於推動劇情的發展,特別是跟過去有關係的回憶,這很容易讓讀者覺得作者廢話太多,想要增加字而數湊字數。

當小說的劇情太推拖,比較容易讓讀者感到厭煩,更重要的是每言每字都要傳達出有意義的資訊,必須與情節本身緊密相連。例如這一篇,幾乎都在表達狼人主角在晚上遇到了一隻會說人話的狗找他,所以故事的重心主要聚焦在,那隻會說人話的吉娃娃在幹什麼事情,而且對主角的未來會有什麼影響,而主角會做出什麼樣的判斷進而改變故事的發展,這才是讀者想知道,想要去猜想的,故事本身的推動特別需要作者去細心思考,這也會決定作者寫出的故事是否引人入勝,不然作者很容易會寫入大量意義不明劇情進去小說,可是那些情節極為容易讓讀者失去耐心。

精簡故事,抓出劇情本體的主軸在哪裡,與故事推進無關,或著是完全沒有影響的描寫必須刪除,故事直接寫重點,讀者有需要知道的文字。如果故事場景出現了一把槍掛在牆壁上,那麼故事在結束之前就要用到那把槍,不然那把槍就乾脆別寫。這篇如果是我重新改寫,應該會有一半以上的文字都被我刪除,然後我只會留下那些有助於故事進展的描寫,例如人物的表情、想法與決定,還有那些讀者必須知道的情緒性描寫。
sianlight 寫:
週四 7月 19, 2018 8:43 pm
我最近仔細看才發現,版主在寫作的時候主角常常會有很多內心戲,這些內心戲往往都跟思考跟推理有關,除此之外還會穿插許多不重要的訊息,不免會讓讀者覺得主角話太多,說自白也跳脫常理到也還好,可惜的是那些描述經常摸不著邊際,太多的信息都無助於推動劇情的發展,特別是跟過去有關係的回憶,這很容易讓讀者覺得作者廢話太多,想要增加字而數湊字數。

當小說的劇情太推拖,比較容易讓讀者感到厭煩,更重要的是每言每字都要傳達出有意義的資訊,必須與情節本身緊密相連。例如這一篇,幾乎都在表達狼人主角在晚上遇到了一隻會說人話的狗找他,所以故事的重心主要聚焦在,那隻會說人話的吉娃娃在幹什麼事情,而且對主角的未來會有什麼影響,而主角會做出什麼樣的判斷進而改變故事的發展,這才是讀者想知道,想要去猜想的,故事本身的推動特別需要作者去細心思考,這也會決定作者寫出的故事是否引人入勝,不然作者很容易會寫入大量意義不明劇情進去小說,可是那些情節極為容易讓讀者失去耐心。

精簡故事,抓出劇情本體的主軸在哪裡,與故事推進無關,或著是完全沒有影響的描寫必須刪除,故事直接寫重點,讀者有需要知道的文字。如果故事場景出現了一把槍掛在牆壁上,那麼故事在結束之前就要用到那把槍,不然那把槍就乾脆別寫。這篇如果是我重新改寫,應該會有一半以上的文字都被我刪除,然後我只會留下那些有助於故事進展的描寫,例如人物的表情、想法與決定,還有那些讀者必須知道的情緒性描寫。
或是作為讀者時的心態不一樣
當換成作者的身份
寫作時的傾向也不一樣

最近我在看某部外國經典作品時
一直看也覺得作者有著太多不必要的描寫
例如仔細到野花也要描繪一番
實在是太過了吧
不過閱讀的經驗多了 (其實也太多年的經驗了)
現在倒不介意作者廢話太多
事實上很多作者不太會討好讀者
甚至是故意的挑戰讀者的閱讀習慣

站於「流行文學」的角度
sianlight所說的話是百分百無誤

但文學作品也有「嚴肅文學」的一類
這類作品往往是挑戰著讀者的耐性
或企圖打破他們的閱讀習慣
成不成功、合不合理是另回事

以《麥格理》這小說為例
它是延伸至《人生》的長篇
實際是《人生》續作計劃的一部分
基於某一年我創作方式的大改變
原本的《人生》續作也被我徹底的放棄了
因此《麥格理》裡的創作理念也會被現在的我所唾棄
早陣子,我便考慮過如你所建議的修改《麥格理》
但這樣做便有違作品裡頭的一些必要元素
一些作者想要透過文字漸漸滲透、讓讀者明白的抽象概念
(至於是什麼元素,暫不透露)

「如果故事場景出現了一把槍掛在牆壁上,那麼故事在結束之前就要用到那把槍,不然那把槍就乾脆別寫。」
這句話的概念讓我想起一位創作上的朋友
他一直堅持類似的理念去創作的
而他也是我們圈子裡一位甚是出色的寫手
但這同時成為他創作和理解文學作品時的一種阻礙(或盲點)
較抽象的文學作品是他所不能理解和認同的
的而且確,以流行文學的標準
「那把槍就別寫了」是很準確的判斷
然而在我的創作思維上
早早就覺得小說既是假的,也是真的
小說是真實世界和生命的一種複製和轉換
真實中有著很多東西都是無意義地存在著
我們偶爾會看它們一眼,甚至忘記了它們的存在
它們在我們的生活中沒能起到任何作用
但卻無法否定其存在的真實

若然作者並無擁抱流行文學的意向
那麼「那把槍就別寫了」就不是百分百的原則
我相信版上有些作者的心態也是如此

寫作這麼多年
早期的我寫了很多「廢話太多」的作品
現在的我重看舊作也會感到尷尬
但會否徹底重寫和改編它們
我想是不會發生的了
即使它們並不出色、甚至使人難堪
卻始終代表著第一個時期的ocoh
當中的一些元素和思想是現在的我所無法帶給讀者
後來我又踏入了另一個創作的階段
大概《迥空》和多篇短篇作品能夠成為這部階段的代表
我的寫法、技巧、結構、思想跟「廢話太多」階段有著不少分別
若然於此階段創作《麥格理》
那麼它肯定會呈現出絕然不同的面貌
現在的我也漸漸離開了《迥空》的階段
能不能進入下一個進化了的創作階段
這是我所不能估計的事
甚至是我會在這個階段結束我的創作生涯
我也不會覺得不可能
始終生命中出現過一些重大的轉折
影響力之大是只有我自己才能體會
對我來說創作是跟生命很有連結的一回事
如果生命的形態讓我不再適合創作
我不得不接受

ocoh
版主所言非常好,有如此主見實在是令人激賞。我知道有些話說出來會讓人很不舒服,不過為了打入市場、通過審稿或是殺入小說獎,有很多關於閱讀心理的事情已經是作者的責任,身負覺悟並做出改變才能夠打破現狀,這都只是選擇的問題,價值觀上無關對錯。我小說人生這一路走來經歷過的太多的衝擊與改變,我並沒有徹底放棄自己的原則,不過卻學到了許多寶貴的知識,實在是獲益良多,這也包含在本版的互動上。

小說是作者跟讀者在互動的過程,這聽起來非常簡單,但事實上卻非常的困難。讀者所能接受的互動非常有限,通常是要直觀且具體的描寫才會〝讓人理解〞,這一些寫故事的技巧說穿了就很類似〝編劇〞,如何編排劇情讓讀者盡快進入狀況,在最短的時間內明白作者在表達什麼,並且真的看懂作者在寫一篇什麼樣子的小說。小說素食化且膚淺化已經是主流,出版社跟編劇也不可能短時間內改變見解,作者唯一能做的事情就只有轉念。

關於〝畫面感〞,哈利波特的小說是讓我有畫面感的,可是這一篇小說除了那隻狗找男主角那邊有畫面感之外,剩下的地方幾乎都是空白的,我會建議多找幾個嚴格的人來幫你看小說,並觀察他們的反應是什麼,然後他們會有什麼想法。我強力推薦版主去聽聽看〝李洛克的故事革命〞,他的課程對於有意願要成為職業小說家的人來說有很大的參考性,既然不看白不看,當成學習小說心理也沒有什麼不好。他的說法是很有衝擊性的,而且邏輯非常的好,這會非常有幫助。
不會覺得不舒服
能夠放開一點、各抒己見
大家都可以得到好處

要在流行文學與嚴肅文學之間拿捏得宜
是很多人畢生的追求
因此在作者的多個寫作階段中
自會顯現不同的特色
另一面向也有著不同的創作盲點
有得著
也有迷失

畫面感方面
你言之有理
我也曾經寫過著重畫面感的作品
也許是階段性的問題吧
那時寫來得心應手
就像你所指的編劇能力
就像與生俱來一樣
因為《麥格理》是多年舊作的關係
我在修訂時也真的忽略了你所指出的問題
我也會考慮為它做更多的努力

經過這次的溝通
我想大家的關係是更深厚了
文學本來是無邊界的
每個寫手各擅勝場
回到理念和尋找源頭
我想我跟你之間有著大部分的共通、小部分的分歧
很高興能夠跟你聊過痛快

ocoh
版主說得真好,我非常的認同。人都有自己的盲點,都有自己的弱點,沒有人是非完美的,所以我們才要保持樂觀並精進自己的知識。我並不希望看到版主的作品只能發在這邊的小說版,因為我希望你的小說未來可以在市場上大賣,你的文筆沒什麼問題,萬事皆備,就只是要找對策略做出改變,不然你的才能就只能永遠被埋沒在這邊,這對你來說太不值得了。

未來一起加油,你若有機會出書,身為朋友的我同感榮幸,那正是我所想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