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資格】短篇小說、散文、新詩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小品文高中組限屏東縣在學或設籍學生參加;小品文國中國小組限屏東縣在學學生參加。作品須結合屏東縣歷史人文、自然景觀、生活相關之印象或感想等(小品文主題不在此限)。
【送件時間】即日起至104年9月4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收件方式】請將參選作品1式5份及報名表1份,郵寄或專人送至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大武山文學獎收件處」收,並註明『第14屆大武山文學獎』及『參加類別』。網路報名與送件恕不受理。
【簡章】請向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服務台索取或逕上網站下載:http://0rz.tw/yYAm3
【錄取名額】短篇小說、散文、新詩各取首獎1名、評審獎2名;小品文高中組、國中組與國小組各取評審獎2名、優選15名,作品水準如未達標準得從缺。
【作品格式】一律以電腦繕打,內文標楷體14級字型,版面直式橫書,並編列頁碼,以A4規格紙張列印裝訂,作品請附上電子檔資料(光碟);參選作品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
【注意事項】
1. 得獎獎金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2. 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屏東縣政府,如用於推廣教育、網際網路、圖書、電子書,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3. 參賽作品須未於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小品文不在此限)、出版或獲獎。翻譯作品不予受理。如係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法律責任外,即取消獲獎資格;如已發給獎金、獎牌,並予追回。參賽作品請勿重複投稿。
4. 參賽作品如字數不符規定、參賽者資格不符規定、偽造資格證明、字跡不清者等,作品將不評審;如已發給獎金、獎座、獎狀,並予追回。
5. 本文學獎徵件以一人創作為原則。
6. 參選類別不拘,每類僅限一篇;惟第一名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同一類。
7. 得獎作品由本府視經費情況出版,如經出版將致贈得獎者作品集5冊。(出版品之字型、圖像、印刷、包裝樣式等,由本府自行審酌)
8. 參選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時請留底稿。
9. 小品文參賽者可填一名指導老師,指導老師以原參加學校編制內人員指導該校學生為限。
10. 指導學生得獎,將函文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發布敘獎及核發指導證明以玆勉勵,另同一教師指導多項獲獎時以最優成績核敘,不重複獎勵。
11. 為因應本府給付獎金作業流程所需,請國中、國小組參賽者先行至金融機構開戶(戶名須為本人)。
【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
【頒  獎】得獎名單由承辦單位發佈新聞並另函通知得獎人,擇期 公開頒獎。
【其  他】本案如有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依需要辦理修訂,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