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考試院主辦、銓敍部承辦

☛活動目的
為建立公務人員熱忱、奉獻的使命感,主動承擔公部門提供良善公共服務的責任,創造改變,共同為全民幸福努力,茲為鼓勵各界分享與政府機關互動有關的經驗,或提出對國家公務體系的建設性建言,特辦理本徵文活動,鼓勵民眾踴躍投稿表達意見,藉此激發公務人員加強創新、敬業的為民服務精神。獲選作品並供銓敍部提供相關訓練機關(構)辦理訓練及宣導使用

☛參加對象:凡中華民國國民在臺灣設有戶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者皆可參加

☛格式:
1.以1500字以內為限,得自訂題目,但不得脫離該主題意旨。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2.A4直式橫向繕打word檔,邊界2.5公分,標楷體14號字,行高25pt,
以紙本報名,並將電子檔傳送至623psd@mocs.gov.tw
檔案命名:「作者-作品名稱-傳送日期」,例如:「王小明-○○○○-1030415」
☛活動期程
徵選期間:自即日起至103年5月9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
評審期間:103年5月10日至6月初。
得獎名單公告:103年6月中旬。
頒獎日期:時地另行通知。

☛評選方式及標準:
1.考試院邀集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小組,於徵稿截止日後辦理評審作業。
2.評審標準:主題相關性40%、創意與感動30%、文字結構與流暢性30%,合計為100分。

☛收件日:自即日起至103年5月9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請將作品原稿掛號寄至【116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敍部人事管理司收】(可使用報名資料信封袋專用貼),並將電子檔寄至活動信箱623psd@mocs.gov.tw。資料繳交不齊全者,恕無法完成報名收件程序,且參賽作品恕不退件。

☛獎勵
★第一名:1名,發給獎金30,000元,獎狀1面。
★第二名:1名,發給獎金20,000元,獎狀1面。
★第三名:1名,發給獎金10,000元,獎狀1面。
★佳作:擇優取10名,各發給獎金3,000元,獎狀1面。
以上各名次,如無合適作品,得予從缺。

☛注意事項
1.所有作品請著作人自行保留備份底稿或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2.參賽者均須簽署「授權同意書」,同意其作品獲選為得獎作品時,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銓敍部所有,主(承)辦機關享有一切刪改、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以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並有將圖稿安排於媒體發表、商品販售、成冊出版、自行再版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均不另計版稅及稿費,得獎者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3.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創作者同意對主(承)辦機關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4.若參賽者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圖案等並涉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時,須自行取得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5.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禁止繳交使用侵權之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圖片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作品也請勿於其他類型活動重複投稿。如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經主(承)辦機關查證屬實,主(承)辦機關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外,並得向參賽者請求相當於獲獎金額2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主(承)辦機關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6.依所得稅法規定,本活動得獎者獲得獎金,應屬稿費收入,得獎者應配合填寫相關資料及繳交收據方可領獎。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獎金依規定須扣繳10%所得稅額,但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得獎者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獎金依規定須扣繳20%所得稅額,但扣繳稅額不超過5,000元者,得免予扣繳。
另依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扣繳作業規定,單次給付金額達5,000元時,由給付單位代為扣繳2%之補充保險費金額。
7.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須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8.得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
9.活動時程得視報名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10.主(承)辦機關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1.參賽者對於主(承)辦機關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12.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附則
1.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之處,得視需要隨時修正之。
2.本活動相關訊息及報名書表已登載銓敍部網站(網址:http://www.mocs.gov.tw)「623公共服務日」專區,請自行參閱或下載利用。
3.聯絡方式:銓敍部人事管理司 第二科 黃小姐 或 鄭小姐
      電話:02-8236-6665 / 6663
傳真:02-8236-6679
E-mail:623psd@mocs.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