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承辦單位/基隆市文化局
二、參加對象:中華民國國民
三、徵文內容:
凡能表達對:1.海洋的思考者,2.有關基隆人文、名勝、古蹟等,皆可投稿。
四、徵選文類:【短篇小說】: 約5000字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首獎/獎金2萬5仟元,1名。優勝/獎金2萬元,2名。
佳作/獎金1萬6仟元,5名。
六、收件及揭曉、頒獎日期:
(一)收件:即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 (二)揭曉、頒獎: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七、評審方式:
應徵稿件收到後立即密封編號,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工作。
八、注意事項:     
(一)作品需用電腦列印,凡有記號或姓名者,一概不得參賽。
(二)作品請影印六份、電子檔(存入磁片或光碟)2份,並請詳填報名表。以掛號
郵寄(基隆市20241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基隆市
第十一屆海洋文學獎徵選」字樣,及徵選文類,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者以郵戳
為憑,未得獎作品,恕不退件,請應徵者自留底稿。
(三)入選作品如有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等違規情事,或因著作權糾紛訴訟,即
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獎金,其損害第三人權利(權益)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四)在得獎名單尚未公佈前(得獎者亦同),作者不得將同一作品發表,或參加其
它徵文比賽,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格。
(五)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額得從缺;獎金依規定納入所得稅法給獎辦法計
算(金額超過20,001元(含)以上,扣稅10﹪),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出版。
出版權、著作權歸基隆市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所有,本局擁有發表權、轉載
權;發表作品時本局有權改編,可將作品配合編輯作業,酌加插圖或重製,並
得授權合作網站、刊物、光碟或其他媒體刊載,供讀者瀏覽,編輯成書時不另
支酬勞(得獎作品由本局出版後,致贈作者每人乙冊)。得獎作品非經本局授權
同意,不得刊載或使用。
(六)應徵作品應由個人創作,集體創作不予錄取。
九、洽詢電話(02)24224170轉275吳小姐。
十、本徵選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核准修正後公佈。

官網:http://www.klccab.gov.tw/_main.php?mid= ... 7&t_typ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