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限制:
團隊組:劇本創作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演出製作團隊須於中華民國立案登記者。個人組: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一、目的:
為推廣兒童戲劇之創作、提昇兒童戲劇之水準,特辦理本兒童戲劇創作之徵選,以促進兒童戲劇節目之創新,鼓勵更多具創意之戲劇節目與作品之創作,達到藝術文化紮根之目標。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三、參加資格:
(一)團隊組:劇本創作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演出製作團隊須於中華民國立案登記者。
(二)個人組: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四、徵選條件:
(一)可導引兒童創造力、想像力之創作作品。
(二)主題、形式不拘,改編、自創等均可,但需為新創劇本,且未曾公開發表。
(三)戲劇演出形式不限,可以各種戲劇型態呈現。
(四)以3-12歲兒童為主要觀賞對象。
(五)作品演出時間長度約為50-90分鐘。
五、應附文件:
(一)報名表格:請依組別分別填寫報名表格,並檢附相關資料。
(二)劇本:劇本以A4紙張,由左而右,橫式謄打,並加註頁碼,打字、電腦列印或謄寫均可,字跡務求工整。但於劇本上不得出現劇本創作者姓名、製作演出團隊名稱,或任何暗示之文句記號。
(三)附件資料:依報名表格之相關資料,或其他有助於瞭解創作內容之資料,歡迎自行附上。

六、活動日期:
(一)徵件日期:自即日起開始收件,至2012年4月30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二)揭曉日期:2012年7月底前,公布於2012臺北兒童藝術節網站。
七、審查方式:由本會邀集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八、獎勵方式:
(一)優勝獎項:
1.團隊組
(1)第一名:獎金15萬元。
(2)第二名:獎金10萬元。
(3)第三名:獎金5萬元。
(4)入選:若干,由評審委員會決定,致贈獎狀乙紙。
2.個人組
(1)首選:共1名,獎金12萬元。
(2)優選:共1名,獎金8萬元。
(3)入選:若干,由評審委員會決定,致贈獎狀乙紙。
以上各獎項,如經評審委員會決議無合適之作品,得從缺。

(二)團隊組製作演出補助:
1.前三名優勝作品,將安排於「2013臺北兒童藝術節」中首度公開演出;並將於2013年獲得製作費及演出費補助。
2.前述之製作演出補助費由評審委員會依戲劇、劇場規模及經費預算表等,於補助標準額度內定之。補助標準如下:
劇場規模 支付金額
製作費 演出費
200人以下之劇場 每名以45萬為上限 每場5.4萬為上限
200-600人之劇場 每名以75萬為上限 每場8萬為上限
600人以上之劇場 每名以90萬為上限 每場13萬為上限
3. 前項製作及演出補助費由「2013臺北兒童藝術節」預算支付。如該預算金額經市議會審定後有所調整,本會有權依其比例予以調整。
4. 如該補助預算相對比例低於該演出製作預算40%,則得獎者可自行安排售票、演出,不受第九條之(六)「團體組前三名優勝作品於2013年臺北兒童藝術節公開演出前不得發表及演出」之限制。
5.獲補助之製作演出團隊需與劇本創作者簽訂契約書,規範劇本創作者與製作演出團隊之權利義務關係,並於2013年1月前送本會備查。倘有任何法律糾紛,請依該契約自行處理。
九、注意事項:
(一)劇本需以中文撰寫,並請勿裝訂。
(二)團體組每製作團隊至多參選三件,請審慎挑選最優秀的劇本參選。
(三)參選之劇本作品嚴禁抄襲,作品須未曾於任何形式之媒體公開發表;經發現有上述情事者,將取消參加資格,已經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狀。
(四)為提升參選作品水準,請勿提出曾經參選2009年至2011年由本會辦理之兒童戲劇創作暨製作演出之作品或活動。
(五)得獎作品(團體組前三名及入選者;個人組首選、優選及入選者)著作權屬於得獎者,惟本會有權將劇本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如本會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致版稅及稿酬。入選者如無法配合上述事項,應具文向本會說明。
(六)團隊組前三名優勝作品於「2013臺北兒童藝術節」公開演出前不得公開發表及演出,獲補助之演出製作團隊並應配合「2013臺北兒童藝術節」之宣傳工作。
(七)團隊組獲補助於「2013臺北兒童藝術節」首演之作品,其演出計畫如有異動調整,需於2013年2月1日(五)前以書面徵得本會同意,否則視同放棄。
(八)團隊組獲補助製作演出之作品,於首度公開演出後,得自行安排演出,惟需標明為「臺北兒童藝術節2012兒童戲劇創作徵選優勝作品」。
(九)個人組首選及優選作品之得獎者可自行接洽演出團隊,本會不另行徵選演出團隊。
(十)本案之獎金、製作演出補助費等請依稅法等相關事項辦理。
(十一)劇本及相關文件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十、活動網址:www.taipeicaf.org
十一、洽詢專線:(02)2528-9580分機193
十二、寄件地址:應附文件(含報名表格及劇本)一式兩份郵寄至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表演藝術節統籌部
105 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3樓
(請於信封註明:「2012年兒童戲劇創作暨製作演出徵選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