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市場上出現的小說,總數繁多,大有癱瘓文學網站的可能。這也代表著,人們的想像力正無限延伸。有人熬夜在家裡寫著武俠、科幻或不扣帽子的小說,或許其中有人急欲當個作家,或只是喜好寫寫讀讀,好捧出饗宴犒賞大夥。似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國度。

  在開始寫小說至今的路途裡,我寧願相信,大夥創作小說的心態總是浪漫的。也許有些國度裡盡是一些妖魔鬼怪,或是俠士武夫不等。但那也不影響我們對每一個殊異國度的情感。希望在這個國度裡,你能聽見笑聲,能感受那悲劇的淒美,甚至於讓你讀完後渾身直發顫的小說。也許小說裡並沒有一個顯明的主題,或是什麼教條式的理則。但總是令人有熬著夜,捧書閱讀〈或抱著電腦〉的耐心。也許可以想見,每一本、每一篇小說都是作者努力建構的國度,即使我們私下讀完後沒有感受到那份張力、美感。

  每次寫完小說,貼在網路上,不管其他人怎麼去評。過了一陣子,我總會打開電腦,找尋存檔的資料。看著每一篇文章,暗自低語:當初寫這篇是為什麼,想表達什麼?很開心的是,我都能『猜到』。因為時間的沉澱,看著文章,總覺得哪裡不對勁,主題好像不夠清晰。看著文章裡的主角,隨著他的身影,自問是否能得到再次的感動。有人說推理小說裡,每多增加一個屍體,就多了分驚悚。如果我的主角多說了一句,或少說了一句,是否會感受更深。於是乎,決定再次踏入自己一手建築的國度,抱著化整為零的勇氣,破壞了國度,再一點一滴重建。把自己攤開,再掏空自我,而這些血肉都將是重建國度的石磚。

  有人這麼問過我,小說需要美感嗎?當時,我不了解他指的是文謅謅的用字修辭,還是特意增添的場景、形容,又或是在閱讀間與作者草創時心靈同步的感受。我只能說:這樣吧!最起碼,我們都試著創造屬於自己的美感。就是因為這分美感,才有所謂的曠世鉅著的出現。當蒲松齡記下聶小倩故事時,他會想到這故事在未來將被翻拍成淒美的電影嗎?當我們在看電影時,或多或少都能有所體悟、或被其中一景一言所感動。那小說是否也能如此呢?不需要偽善的說,這是一定行的,即使我們都知道有哪些筆觸並非如此。也許因為文字是冷調的,感受性只存於作者的腦子或是讀者的主觀想像〈諷刺的是,當年愛因斯坦拿出相對論的報告時,上頭盡是一板一眼的數字和外文字,卻令不少物理學家為此感動〉。也許,在身為作者應有的堅持這大前提下,把自己當成讀者來感受文中美感時,會是件好事。

  小說國度裡總有內亂、治安亮紅燈的時候,也許是自己發覺的,也許是別人告訴你的。多數的人總試著詳加解釋,我這麼做是為什麼,這麼寫是為什麼。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堅持,如果硬是聽別人說的,不就變得十分媚俗。以後寫文時縮手縮腳,恐怕別人體會不了自己的意思。可俗話有一句:『有錯就要認,挨打要站穩。』讀者一旦錯認了你的想法,直覺你的寫法有誤。不能說一定是寫錯了,但我們可以猜到──表達的文字並不清晰,或文中說出的東西過於籠統〈更糟糕的是,根本就誤導了自己〉。『在陽光普照、白雲青空的日間』、『我閉上雙眼,如烏雲般黑的夜吞沒我』。不得不辯駁,難道陽光普照、白雲青空會是晚上嗎?不得不承認,用烏雲來形容黑夜有點老套、顯得多餘,連梗都沒了。

  我一直覺得,要寫一篇小說不是難事,難在寫好一篇小說。不僅要讀者認同,要有所感懷,更甚者,能令人秉燭夜讀。當然啦,每個人都是主觀的,也許文章好壞各有評價。不過,當大夥讀者網路上的小說文章時,個人希望能抱著些許感恩的心,因為作者只是想邀你進入他的國度,而不是傷害你的眼睛、耗你的寶貴光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