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討論】女性、書寫與情愛《枕邊書》/劉紀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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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書寫與情愛《枕邊書》——格林那威和清少納言的對話

書寫如同作愛。聞著紙張的氣味,像是聞著情人肌膚的氣味;以毛筆揮毫,刻寫在 紙上,像是寫在情人的身體上。

毛筆與紙面的摩擦接觸,是性感的。

唯有書寫,唯有愛,才有生命,才有創造。

這是清少納言的故事。


然而,格林那威要問的是:如果女人要參與這場書寫與情愛的活動,女人是紙呢? 還是筆?女人要讓男人將文字寫在自己身上呢?還是要反轉過來,把文字寫在男人身上?


最初,是她的父親持著粗大的毛筆,以紅色的顏料,將她的名字,寫在她的臉上, 她的雙頰、額頭與嘴唇上,並且簽下他的名字。

簽名!宣稱擁有權!她的父親成為她的第一個愛人!父親與女兒的神話從此展開。

小女孩不斷尋找,尋找可以像她父親一般,善於書法,會在自己身上寫字的男人。

她是美麗的!她像是模特兒般地展示自己,她以絲綢雕塑自己,她吸引眾人的目光 。攝影師追蹤她,偷窺她,要以各種角度拍攝下她被寫了文字的身體。

她的慾望是無止境的,她讓一個又一個的男人在自己身上寫字,刻劃下各種文字與 各種符號,中文、日文、梵文、英文、法文、猶太文、數學程式!然而,她卻總是失望的 。她的情慾並沒有被挑激起來。她沒有辦法回到她的第一個戀愛經驗。

直到有一天,她開始動筆,在愛人的身上寫下自己的創作,並且簽下名字……

從此,她創作不斷;從此,她的情慾開始是真實的。他們在紙張上做愛,然後,她 寫下十三部書:天真之書、愚昧之書、神氣之書、暴露之書、愛人之書、祕密之書、沈默 之書、虛假之書……

可是,矛盾在於:創造與出版是不相容的。

創造與書寫是愛的活動,然而,出版卻是將其公開,標價,並且進入交易市場。出版社的老闆掌握著一個龐大的企業,他控制寫作者的身體,寫作者與出版者的交易,就如同出賣身體的性交,來換取出版的機會。想要出版的人,就必須進入這場交易。

以人皮為書頁!當這不再是愛的暗喻,而是活生生的交易行為,那將是如同地獄般 可怕的景象。詩人可以被利用的部份被製成書本,而不用的部份則被當成廢棄的垃圾處置。出版社的老闆曾經利用過她會寫作、期待出版的父親,利用過她的愛人,也利用過其他無數等待出版的人。


概念暗喻轉換為視覺換喻,文字轉換為圖像,層層堆疊,鑲嵌。影像是是格林那威 的紙張,他的書寫語言,他的愛情,他的瘋狂!

原出版於《中國時報》副刊,1996年十一月24日。

http://www.srcs.nctu.edu.tw/joyceliu/mw ... enaway.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