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終於如願以償地弄到了偶像殼子,十分開心。

這偶像殼子是層皮膜,任何人穿上後,看來就和那個當紅偶像一模一樣。

因為每個人都愛看偶像做這做那的。

唱歌跳舞啦、演戲受訪啦、做做公益啦、鬧鬧緋聞啦……諸如此類。

問題是偶像沒那麼多時間,也不可能樣樣都行。

比如說抱女歌迷的姿勢可以很瀟灑,抱育幼院童的動作卻總是驚險萬狀。

對自我表現的完美要求與永遠不夠用的時間,讓偶像十分痛苦。

經紀公司於是想出了這個解決方法。

偶像只要做自己想做的及自己擅長的,其他的,就讓別人穿上殼子代勞。

前一陣子,他鼓起勇氣約她一起吃飯,結果與預期之間有不小的落差。

同你相較;她對他說:我覺得和偶像吃飯比較有趣。

這事不難,因為他就在經紀公司上班;但他一直以為,她對偶像沒什麼興趣。

原來她也是那種膚淺的女孩;他如此想著,心生一計。

他沒找偶像,而是把偶像殼子弄了出來,然後與她約了時間見面。

穿上殼子,他似乎就自信許多;她帶笑聽他高談闊論,看來也比平常嬌羞。

兩人在高級餐廳用罷晚飯,他道:上去看夜景吧?我預訂了視野很好的房間。

呃……她微微皺眉:想同你見面,只是想要觀察你而已,我沒有……

他打斷她的話:那正好,待會兒妳可以好好地觀察。

我沒打算要做什麼;她搖著頭:我只是好奇。

是啊;他露出偶像的招牌微笑:大家對我都很好奇,而只有妳能一探究竟。

我好奇的是;她嘆了口氣:能夠同時做那麼多事的你,到底是什麼樣的人?

他還沒回答,她已經站起身來:今天我發現,你是個沒什麼必要認識的人。

看著她的背影,他半是欣慰半是懊惱;半晌,他快快起身,到廁所換下殼子。

快步跑過半個街區,他發現了她的身影;繞過幾棟建築,他出現在她的眼前。

嘿;他用朋友們街頭巧遇的態度打招呼:妳今天不是要和偶像吃飯嗎?

吃完了;她沒停步,他跟在一旁:這麼快?見到偶像,妳不想多聊一會兒嗎?

沒什麼好聊的;她聳聳肩:因為那個偶像,和你一樣膚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