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發表第一部作品時,年紀還輕。

雖然在國內銷量不錯,但因為國際知名度並不高,所以過了幾年,才賣出第二國的翻譯版權。

小作者自然沒遇上什麼翻譯名家;接到這工作的那人,讀得懂的部份照實譯了,讀不懂的、查不到的或者太過口語的,就乾脆自行增刪,讓情節看起來像那麼回事便罷。

翻譯作品沒引起太大的迴響,只有一本被當時在該國留學的外國學生帶回國去,邊讀邊譯,變成一部文句不大通順的故事。這學生後來莫名其妙當上了某學院的外文系教授,還拿自己的翻譯作品當成教材。

班上有個學生讀出了點興趣,向教授要了全部的譯文拜讀;一讀之下,覺得故事枝節太多、主線不明,自行刪節之後,把精簡版的故事當成都會傳奇講給女朋友聽。

女友一日窩在另一個男友被窩裡時,說起這個最近聽聞的奇怪故事;這男友有志寫作,正煩惱想不出像樣的題材,於是把這故事當成骨幹,加油添醋寫成一篇小說參加文學獎。

小說在初選就被刷了下來,評審認為內容噁心橋段太多;稿件被堆在主辦出版社的雜物室裡,有天一個編輯找回收紙要印一校稿時,忽然發現這些廢紙上頭印的故事有點意思。

某回與另一個國家的版權代理人閒聊,編輯想起這個不知作者是誰的故事,問道這種題材有沒有賣相;版權代理人聽罷,一面搖頭,一面偷偷記下大綱,回國後自己寫了下來,轉贈給一個該國的著名作家。

著名作家江郎才盡好幾年了,新近出版的書不叫好也不叫座,但卻總想不出像樣的點子寫新故事;版權代理私下給她這篇大綱,一方面想在著名作家心裡留個好印象,二方面也認為有了這層關係,將來要爭取著名作家的版權經銷比較有利。

雖然在本國聲譽漸差,但著名作家的海外市場仍大;在應邀出國演講前她就已經開始進行將大綱寫成故事的動作,愈寫愈順,連在飛機上都不願停筆。

飛機失事後,作家的筆記型電腦中已經寫好的殘存檔案被找了出來;出版社以著名作家的遺世之作大肆宣傳,一時之間有廿卅個國家搶著要稿。

他在出版第一部作品後,就一直沒有新作問世;接下來幾年,靠著翻譯過活,倒也有了不高不低的名氣。這天出版社通知他,說要把這部傳奇遺作的翻譯工作交給他,他回信答應,不多時,電子信箱裡就收到了小說檔案。

讀罷檔案,他暗嘆口氣。著名作家的這故事分明寫得欠佳,缺點甚多,基本架構甚至和自己當年的出道作品沒啥分別──說真的,他覺得自己那篇早就消失在本地書市的作品,比這部傳奇遺稿強了好幾倍。

靈機一動,他找出自己當年的作品,改動作者姓名,交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