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他飛過自己代言的產品看板時,忽然有了個點子。

看看四下無人,他抄起一團頂樓的灰泥,在看板上頭抹了幾下。

看板上頭他那張被放大了數十倍的笑臉,頓時多了兩撇鬍子。

超人代言廣告慘遭塗鴉!斗大的標題,出現在隔天的報紙頭條。

看著報紙,他在心裡暗笑:什麼慘遭塗鴉?這很好玩呀,有什麼好慘的?

老實說,他本來就不想當什麼代言人。

不過當全職的超人實在太花時間了,耗損的裝備也得時常更新添購。

只是到處都看得到自己露齒傻笑的臉,感覺實在很蠢。

之後每隔一陣子,他就會來這麼一下。

他不破壞其他東西,只找自己代言廠商的麻煩。

也許用麥克筆替廣告裡的自己加台詞,也許用噴漆替廣告裡的自己畫黑眼圈。

警方一直抓不到犯人,更令廠商不解的是,連超人都沒抓到犯人。

認為他怠忽職守的輿論漸響,出錢的廠商更是不滿。

廠商終於聯合對他提出最後通牒:再不抓到犯人,就中止他的代言合約。

我要協助城市裡不足的警力;他解釋:這種小小惡行,管來做什麼?

破壞公司形象;代表廠商的律師皺眉:怎能算是小小惡行?

沒有金援,我就沒法子執行超人的工作;他據實以告。

這不關公司的事;律師聳聳肩。

他點點頭,沒說什麼;幾天後,他離開城市,不知去向。

廠商們的大型看板仍然矗著,只是換掉了他的笑臉。

卻總有神通廣大的塗鴉客,在四下無人的夜裡,在這些看板上噴塗。

有時是他傻笑的臉。有時是他落寞的眼。